安徽怀远:男子跳楼对抗拆迁 被征地块显示无手续
2015-08-17 11:07:32   来源:中国杭州网-杭州时报综合   评论:0 点击:

  8月5日早7时,安徽蚌埠市怀远县城关镇建强村村民潘地忠为了对抗拆迁,在与县政府、城关镇镇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对峙中从12米高的自家三层楼顶跳下。在被送往就医后,潘地忠死守的房屋随即遭拆毁。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潘地忠跳楼当天下午两点半给出的CT检查报告单显示,右侧部门肋骨骨折、L1-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L5椎体骨折,左下肺挫伤。

  “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主治医生说保证不了性命,也保证不了不瘫痪。”潘地忠家人表示。

  未见到征地公告与补偿标准

  潘家人表示,在今年4月之前,城关镇镇政府与建强村没有任何人主动找过他们家谈宅基地被征用的事,他们是从邻居口中知道该地块要被县政府征用拆迁,之后发现邻居们陆续在搬家才知道自家地可能会被征用,县里准备建设一个名为“涡河五桥”的项目。

  “从未见张贴过以及没有任何人给我们提供过征地批文、征地公告与补偿标准,包括红线图。”他们表示。

  潘地忠妻子表示,在一次与城关镇镇领导的交谈中他们表示,涡河五桥拆迁项目的相关征地文件与补偿决定用的是城关镇镇政府与建强村的“土政策”。

  至于什么是“土政策”,他们表示并不理解。

  由于被村干部告知自家宅基地不在征地范围内,属于被村里多拆的。因此,潘家人从一开始并不同意自家宅基地被征用。“从远处很明显就能看出,我家地块距离涡河足足有八百米,根本不碍事儿。后来,从村里出具的怀远县教育局手绘的手绘图上,我们发现自家的宅基地并不在修建洼河五桥所需征用的土地范围内。”潘家人表示。

  既然地块不在项目的用地范围呢,那为什么镇政府会征用该地块呢?

  “不管能不能用到你家地,先征了再说,以后合适的时候再买出去,用作什么项目都是赚。”对于城关镇镇政府与建强村征地的真实原因,该村村民普遍持有这样的质疑。

  潘家宅基地修建于2004年,在建强村算盖房较早的人家。“2004年当年一口气建了两层,一层是100多平米。第三层是2012年建的100多平米,总共三层加起来大约是400平米。此外,小院里还有一处300多平米的平房,用作卫生间与厨房。”潘地忠妻子表示。

  最让潘家人不解的是,村里与镇政府对违建的认定从始至终拿不出一个统一的标准,说话经常前后矛盾。今年5月底,城关镇村书记与村主任等几人在与潘地忠家人谈判时明确表示三层楼为合法建筑,小院中的300多平米平房系违建。但只是口头说,并未拿出怀远县规划局出具的违建认定书。此后的6月中旬,上述说法发生戏剧性逆转,上述几个人表示,潘家二层楼为合法建筑,第三楼为违法建筑,院里的小房子随即又“变”成了合法建筑。

  “什么是违建,为什么要被认定成违建,村里比我们建房晚得多的人家却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我们在他们之前建设的却变成了违建。确实让人无法理解。”潘家人表示。典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征地拆迁纠纷大多由此引发。本案的代理律师杨波表示。

  决定书复议期间被拆掉

  怀远县涡河五桥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迁补偿安置方案(草案)上明确表示,涡河五桥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和房屋均属于征拆范围。

  但潘家人表示,针对怀远县政府做出的征地行为,他们向怀远县和县以上各级发改委与国土局都申请过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怀远县城关镇建强村潘圩组相关地块被征收的法律文件信息。但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均显示,怀远县、蚌埠市以及安徽省多级政府部门均没有涡河五桥项目的立项和“一书四方案”等法律手续。

  2015年6月17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皖国土资公开【2015】3号文件显示,该厅并没有潘地忠要求公开的涡河五桥建设地块被征收的法律文件(含红线图与一书四方案)。

  

 

  安徽省国土厅的信息公开回复

  2015年6月23日,潘地忠同时向怀远县发改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城关镇建强村潘圩组地块上拟建项目的法律文件,发改委表示,该申请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范围。

  

 

  蚌埠市发改委回复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案代理律师杨波表示,怀远县政府以“拆除违建”的名义强拆潘地忠的宅基地就是因为这个项目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征地手续,该行为属“非法征地”。

  2015年6月1日,怀远县城市管理厅行政执法局对潘地忠下达了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潘地忠其家中小院中的362平米方(潘家的部分建筑)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擅自建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条第一款。责令潘地忠于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由于认为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潘地忠于2015年6月14日将该决定书复议至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求上级部门依法撤销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

  让潘家人没想到的是,怀远县与城关镇相关职能部门在不顾有关行政复议程序正在进行就将房屋拆除。

  本案代理律师杨波认为,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该规定,潘地忠已经提起了针对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复议程序,案件正在审理中未有结果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强拆涉嫌违法。更何况涉案建筑是否是违建还没有当地规划部门的认定。

  “再退一步说,假设潘地忠的房屋中如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称有部分违建属实,那么强拆也应当只拆除违建部分,为什么将当事人的全部房屋尽毁呢?!”他表示。

  屋主跳楼对峙拆迁

  潘家人表示,房子被拆前城关镇镇政府从未对其下达正式通知也未出示合法手续。

  8月5号早6点多,潘地忠家宅基地被当地突如其来的300多人包围,其中包括城管、县公安局、法院、县政府相关人员、城关镇相关人员、派出所与村干部。当时潘家人还在吃早饭,潘地忠看见这种情况立马转身跑上三层楼顶层。几分钟后大门很快被拆迁队撬开,他们随即进入大院里,之后客厅门又很快被撬开,十多人将潘地忠妻子、两个女儿与一个儿子四人手与脚控制住后拖出房间,后用车分别将之拉至当地老西门社区,专人看管不让离开,直到当日下午两点左右。在拖拽过程中,潘地忠二女儿、女儿与妻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潘地忠家房子强拆过程中

  数位村民表示,站在三层楼楼顶的潘地忠看见家人被拆迁队强行拖出便在楼顶大声喊叫,“你们再打他们我就跳楼”,但并没有人理会。与此同时,有几个人从一楼冲上楼顶,又有几个人从潘家隔壁邻居房顶上冲过去追赶潘地忠。情绪失控之下,潘地忠在早7点20分左右从12米高的三层楼顶跳下,在跳楼过程中潘砸中一电瓶车,潘地忠三子看见后跑过去扶起父亲,发现其头、胳膊和身体后全都是血,之后很快拨打了当地120急救电话。潘家人表示,潘地忠跳楼后没人过去扶他更没有任何人拨打120,人群中还发出阵阵笑声。

  

 

  8月5日早7点站在自家三层房顶,准备跳楼抗拆的潘地忠

  “强拆现场并没有救护车待命,更没有防止意外发生的缓冲垫等设备,这直接导致潘地忠跳楼后被性命不保。”村民反映。被送医之后几小时,潘家房屋随即被挖掘机拆毁。

  怀远县120急救车赶到后将潘地忠送至怀远县医院,因伤势严重于当天下午就被转送至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直到当日下午四点多,潘家人才知道潘地忠被转至蚌埠就医的信息。5日下午七点,潘家人赶至医院,发现潘地忠已躺在15层的重症监护病房,人昏迷。

  8月5日,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出的潘地忠入院时的胸部CT报告单显示:右侧部分肋骨骨折,L1-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L5椎体骨折。左下肺挫伤,左侧胸膜增厚,左侧腰大肌肿胀。

  

 

  8月5日,潘地忠入院时医院开出的CT检查报告

  

 

  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的潘地忠

  “一开始头肿得很大,根本认不出来人,处于昏迷状态。”8月5日晚,潘地忠妻子在跪求主治医师几次后,才被告知保证不了潘地忠的性命,也保证不了他不瘫痪。

  这之后,潘地忠的病情成了“秘密”,潘家人至此再也不知道病情,只能在ICU病房外探视。11日凌晨1点多,家人发现潘地忠浑身大汗淋漓,嘴里不停哼叫,表情很痛苦。

  在潘家人与有关方面的强烈转院要求下,2015年8月12日,城关镇建强村村书记与城关镇镇政府副镇长代表镇政府与潘地忠家人协定了一个协议,协议上注明,“经病人家属要求,潘地忠从蚌埠淮委医院转到上海治疗,治疗费用由怀远县城关镇镇政府承担。”

  2015年8月12日,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出的潘地忠出院诊断显示:全身多发伤,右侧肋骨骨折,双侧少量胸腔积液,肺挫伤,腰椎骨折,腰椎横突骨折。

  

 

  8月12日,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出的潘地忠出院记录

  潘家人表示,8月5日被强拆至今,城关镇镇政府与怀远县政府没有任何人过问他们,潘地忠大女儿与出生仅五个月的孩子、潘妻子、二女儿与三儿子等五人仍居住在强拆现场废墟旁边的一个被政府拆毁一半的废弃楼中,由于连日大雨加上缺水断电、没有门窗四面透风,年仅五个月的孩子已开始发烧咳嗽,孩子身上穿的衣服、被子与奶粉都是周围邻居接济。

  “我们不知道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我爸还能不回家。”潘地忠女儿表示。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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